每个月总会有那么几天总是特别的想念。一直告诉自己,会过去的,你只是比别人需要更多的时间而已,没什么的。
快四年了。听过有一句话说:要彻彻底底忘记一个人,需要七年的时间,因为不管多么深刻的伤痛,只需要七年就会痊愈。因为七年的时间能够把我们身体的细胞全身更换一遍,一个旧的细胞都不会留。每过一天,那些想你的细胞都会死掉一些,所以总有一天,会干干净净,不再对你有任何思念。
但愿如此。
最近看了部电影《春娇与志明》。
朋友都说我爱看那种奇怪的艺术电影。算了,可能我是那种比较闷的人。
《春娇与志明》somehow 让我想起了我们。但是电影始终是电影,看过就算了。
我真的以为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,我想要忘记他,但后来发现我不知不觉变成了另一个他,我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影响我那么深。------《春娇与志明》
I'm drenched in your love
I'm no longer able to hold it back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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